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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
发布日期:2022-01-05阅读次数:116

各有关单位和人员:

  为全面实施《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(2021年版)》,做好相关考试科目的衔接和考试成绩的认定,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制定了《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新旧考试科目成绩认定衔接办法》,现予发布实施。
       《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(2021 年版)》(以 下简称新大纲)已公布实施。新大纲考试科目由 9 门整合为 6 门,为做好新旧大纲考试平稳过渡,现对已通过《全国一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(2002 年版)》(以下简称旧大纲) 部分科目考试考生的成绩,提出以下认定衔接办法。
       一、新旧大纲考试科目的对应关系
       旧大纲中的《建筑设计》(知识题)、《建筑材料与构造》 (知识题)、《建筑经济、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》(知识题)、 《建筑方案设计》(作图题)4 个科目保持不变;旧大纲中的 《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》(知识题)、《场地设计》(作图题) 2 个科目整合为新大纲的《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》(知识题) 科目;旧大纲中的《建筑结构》(知识题)、《建筑物理与建 筑设备》(知识题)、《建筑技术设计》(作图题)3 个科目整 合为新大纲的《建筑结构、建筑物理与设备》(知识题)科 目。
       二、新旧大纲考试科目成绩认定
       1.旧大纲中《建筑设计》《建筑材料与构造》《建筑经济、 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》《建筑方案设计》4 个科目成绩合格的, 认定为新大纲该 4 个科目成绩合格。
       2.旧大纲中《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》《场地设计》2 个科 目成绩均合格的,认定为新大纲《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》科 目成绩合格。旧大纲中《建筑结构》《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》 《建筑技术设计》3 个科目成绩均合格的,认定为新大纲《建 筑结构、建筑物理与设备》科目成绩合格。
       三、新旧大纲考试科目的组织实施
       2022 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仍执行旧大纲,考试科 目为 9 门。2023 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执行新大纲, 考试科目为 6 门。旧大纲中《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》《场地 设计》《建筑结构》《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》《建筑技术设计》 5 个科目在 2023 年进行收尾考试,该 5 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成 绩未合格的考生,可继续参加旧大纲剩余科目的考试,成绩 合格按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为新大纲对应科目成绩合 格,或考生直接参加新大纲对应科目的考试。2024 年起不再 进行旧大纲上述 5 个科目的考试。
       四、新大纲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有效期和起算时间
       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 9 个科目整合为 6 个科目后, 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仍为 8 年不变。凡本办法第二条认定的 新大纲考试科目合格成绩,统一自新大纲考试实施年度起计 算 8 年成绩合格有效期。